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多部委联合发布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2017年第1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我司需履行收集与报送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义务。投资者应当配合我司开展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工作,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我司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信息,并承担未遵守《管理办法》规定的责任和风险。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如您的账户相关信息发生变化,请您在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告知我司。
为更好地协助您履行相关义务,我司将在2023年持续对您留存的账户信息进行检索并识别非居民标识(如境外身份证明等)信息。如果发现您可能存在非居民的标识信息,我司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您配合提供声明文件及/或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由政府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由政府出具的含有个人姓名且通常用于身份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明,或由政府出具的含有机构名称以及主要办公地址或者注册成立地址等信息的官方文件。我司将妥善保管尽职调查过程中收集的资料,严格进行信息保密。
如您未按照《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规定配合上述工作,自通知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能向我司提供声明文件的,我司将您的账户视为非居民账户管理,并履行报送义务。
我司在进行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工作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账户密码、支付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请您注意保护账户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给您造成损失。
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等问题,敬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aeoi_index.html或咨询您的税务顾问。
如您对以上内容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我司客服热线95562,也可向我司各分支机构咨询。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